个人物品:价值不超过300欧元(航空旅客不超过430欧元,15岁以下旅客不超过150欧元)的自用或作为礼品赠送的物品。该限额不能与同行旅客共享。
烟草类物品:17岁以上人士可以免税携带烟草产品入境的限额如下:
航空入境情况下: 卷烟200支(也就是10盒,一条),或小雪茄100支(每支不超过3克),或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
其他方式入境情况下:卷烟40支,或小雪茄20支(每支不超过3克),或雪茄10支,或烟丝50克。超过部分要在入境时进行申报并补税,并有可能被罚款。
数量计算方式举例: 如果旅客乘火车入境,携带40支卷烟,此情况下已不能再免税携带其他烟草类物品(小雪茄、雪茄或烟丝)。如果旅客携带20支卷烟(占免税物品总量的50%),则还可以免税携带5支小雪茄或10支雪茄或25克烟丝(其合计数量不能超过总量的50%)。
酒精类饮料:17岁以上人士可以免税携带入境总量为1公斤的含量在22%以上酒精类产品,或者含量在80%以上的非变性酒精产品;其他类酒精类饮料不得超过2公升;酒精含量在22%以下的饮料不能超过2公升(其中不包括葡萄酒和啤酒);葡萄酒4公升;啤酒16公升。
燃料:17岁以上人士可以免税携带入境的燃料除了入境机动车油箱内的燃料之外,还可以免税携带不超过10公升的便携式桶内的燃料。
糖类:每人每年总共不能携带入境超过20公斤
补税规定:携带入境物品超过规定的,需要补税后方可入境。价值超过规定但在700欧元以下的,按照2.5%的统一税率对超过额度部分补税(烟草类产品除外)。价值超过700欧元的情况下,则需要按照统一报关规则,书面申报,根据协议的海关规定纳税。